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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重整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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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荣威律师事务所于2016年获得了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可的“企业破产管理人资格”。多年来,山东荣威律师事务所先后被威海市各级人民法院指定担任多起清算、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在办案过程中,荣威律师事务所依靠自身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力,妥善处理了相关破产案件,取得了政府、法院、债权人和破产企业的一致认可。

— 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主持债务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工作;

— 接受人民法院指定为清算组,主持公司强制清算工作;

— 接受管理人或清算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为管理人或清算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债务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 接受债权人委托,代表债权人参加破产清算、破产重整、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等程序,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 接受股东委托,代表股东参加被投资企业的破产清算、破产重整、解散清算、强制清算等程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 接受投资者委托,协助其选择投资对象,代表投资者参与收购破产、重整企业;

— 接受金融监管部门委托,组织实施问题金融机构的托管、清理和关闭;

— 接受相关方委托,处理与解散、破产等相关的各类诉讼、仲裁;

— 与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等合作进行破产与重整领域课题的研究。


  0631-5289845 

邮箱:rongweilawyer@163.com

地址:威海市青岛中路83号通诚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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